岗位考培
注册造价工程师
一、报考对象
国有企业、私营企业、中外合资、独资企业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及其它组织中从事工程造价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考。
二、报考条件
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遵纪守法并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均可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:
(一)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,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;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,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6年。
(二)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,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4年;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,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5年。
(三)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取得硕士学位后,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。
(四)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,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年。
在《人事部、《建设部关于印发(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)的通知》
(人发[1996]77号)下属发之日前(即1996年8月26日前)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免试《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》和《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》两个科目。
(一) 1970年(含)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,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5年。
(二) 1970年(含)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,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0年。
(三) 1970年(含)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,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。
三、考试科目
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《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》(客观题)、《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》(客观题)、《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》(客观题)和《工程造价案例分析》(主观题)4个科目。其中《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》科目分为“土建”与“安装”2个子专业,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。参加4个科目考试(级别为4,考全科)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,参加2个科目考试(级别为2,免二科)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,方可获得资格证书。